一、目的: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拓展企業客群,增加行銷曝光管道,特訂定本辦法。
二、範圍:本公司負責營運之兒童新樂園、臺北小巨蛋及貓空纜車。
三、申請資格:政府機關 、各級學校及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 。
四、申請方式及文件:
(一)特約廠商優惠協議(附件,下稱優惠協議)將公告於本公司負責營運之兒童新樂園、 臺北小巨蛋及貓空纜車官方網站申請廠商填具優惠協議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申請廠商就優惠協議一式二份用印後,郵寄或親送至本公司貓空纜車(地址:116016 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2段21號 );郵寄者信封封面請註明「 特約廠商優惠協議 」。
(三)申請廠商請將員工識別證圖檔寄至e26420@metro.taipei,以利現場人員識別。
(四)優惠協議俟本公司完成用印後送達至申請廠商後生效。
五、 注意事項: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事宜,本公司得隨時修改之。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29363730轉3104林小姐。